返回:学术服务和招生政策 查阅学生档案联邦1974年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权法案保护教育记录的隐私,确立学生检查或查阅其教育记录的权利,并提供纠正不准确或误导性数据的指导方针。依本法规定,学院可向公众公开下列目录资料,而无须经学生书面同意:(1)学生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2)出生日期、(3)主要研究领域、(4)参加官方认可的活动和体育活动、(5)入学日期、(6)获得的学位和奖项、(7)最近参加过的院校。通过向注册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学生可以要求对公众隐瞒任何或所有这些信息。学生必须在注册学期的最后一天之前提出申请。该要求仅适用于本学期。学生必须授权公开与他或她的记录有关的任何额外信息。 教务处是存放学生大学档案的地方。教务处的工作人员会为学生提供有关书院记录的资料,并将需要额外协助的学生转介给书院办公室或有关官员。 教育记录的招生和注册办公室保留以下文件作为学生的永久教育记录:申请表,转学成绩单,同意书(如适用),简历资料变更表(如适用),证书和学位申请(如已完成的奖项),以及与学生在Brazosport学院的学术生涯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记录的限制(持有)对于任何未完成的义务,如需要的文件、逾期未还的图书馆图书、未付的图书馆罚款、纪律问题、财政援助或商务办公室义务和/或部门/学术义务,学生的记录将被保留。这一限制可能会禁止学生今后注册、任何目的的发布记录(成绩单)和毕业。注册办公室将协助学生确定放置物品的办公室。学生必须到相应的部门(如图书馆、商务办公室等)明确义务。 |